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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客户企业被税务风险稽查到有对外付汇但未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这一现象足以说明企业账户被税务机关实时监管。企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应及时申报对外付汇代扣代缴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
一提到代扣代缴,财务们常常以为只与个人所得税有关,而不会存在于企业之间,这样的误会可能并不“美丽”。企业接受境外提供的劳务或者服务,在对外支付款项时,谨记要代扣代缴税款,否则将会受到处罚。
和境外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支付外汇,只是向银行提出申请付汇这么简单吗?答案不是的!本期推文我们主要介绍下对外付汇代扣代缴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相关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对外付汇
对外付汇分为贸易付汇和非贸付汇。
贸易付汇:是指实物贸易支付的外汇,"贸易"也称实物贸易,是指国际间的商品流通贸易。一般指的是企业或个人进口货物,需对外付汇的情形。
贸易付汇根据进口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一般贸易付汇、转口贸易付汇、服务贸易付汇。
非贸易付汇:是指境外企业或机构在我国境内发生劳务收入或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其他所得以及与资本项目有关的收入时,由境内企业对其支付外汇的一种行为。
二、对外付汇需要代扣代缴哪些税款
对外付汇是否需要代扣代缴税款,需要综合业务情形进行判断
01.增值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商品、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 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 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非增值税纳税义务的情况
·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需要注意的是,完全不需要境内协助或者检查工作成果,这种情况下才算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理论上来说,如果有确凿证据能够证明咨询服务发生在境外,那么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不用国内代扣代缴。但是之前税务部门给到的反馈是:咨询服务很大概率是需要境内企业去评估工作是否满足要求,所以还是会被认定为发生在境内的应税行为。
02.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就来源于中国国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同费用类型的来源地确认标准不同:
· 销售货物收入:交易活动发生地;
· 提供劳务收入:劳务发生地;
· 转让财产收入:不动产转让-不动产所在地;动产转让-转让动产企业所在地;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 利息收入: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 租金收入: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03扣缴义务时间的判断
境外纳税所得应缴纳的税费,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代扣代缴期限是在付完境外费用7天内办理代扣代缴,超过一天需要按照万分之五来计算滞纳金。
因此,企业须按合同规定,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不管款项是否已经支付,来判断扣缴义务的发生时间,及时代扣代缴税款。
大体上,增值税跟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可参考以上所整理的相关规定,但具体细节还需要对应合同的实际执行情况。增值税要注意的正确理解并判断是否属于完全在境外提供的服务以及无形资产。所得税则需要对应具体的应税类目区别是否需要源泉扣缴。
下期推文我们介绍税务备案要求以及具体税务局上的操作,点赞关注不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