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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融资省税秘籍:用好“统借统还”,利息全额免增值税(附合规指南)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6/1/22     浏览次数:    


      在集团化运营中,资金的高效、低成本流转是财务管理的核心课题。“统借统还”作为一种成熟的内部融资模式,不仅能有效降低整体融资成本、优化资金配置,还能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因此备受企业青睐。

      然而,这份“政策红包”并非无条件发放。实践中,因理解偏差或操作不当导致的税务风险屡见不鲜。本文将为您系统梳理“统借统还”免税政策的核心要点、常见误区与合规关键,助您安全享受红利。



一、 政策核心:什么是可免税的“统借统还”?


根据 财税〔2016〕36号文 的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的统借统还业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大要素:


  1. 1. 合格主体:资金提供方必须是 企业集团、集团核心企业或集团所属财务公司。这里的“企业集团”需依法设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集团名称及成员信息公示。
  2. 2. 合规来源:资金必须来源于 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对外发行的债券。企业自有资金、股东借款等来源均不符合条件。
  3. 3. 利率红线:集团内向用款单位收取的利息,不得高于 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利率或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一旦超过,全部利息收入将丧失免税资格,需全额缴纳增值税。

      

其业务模式主要有两种:


  • 模式一(直接模式):集团或核心企业统一借款后,直接分拨给下属单位使用,并收回本息用于统一还款。
  • 模式二(财务公司模式):集团统一借款后,通过集团财务公司签订合同分拨资金、收取本息,再由集团统一归还。



二、 关键辨析:澄清几个常见误区


误区一:母公司的“闲置资金”借给子公司,能算统借统还吗?
      不能。 免税政策严格限定资金来源于外部融资(金融机构借款或发债)。用自有资金拆借,不属于统借统还。但若符合条件,可关注 企业集团内单位间无偿借贷 的免税政策(依据财税〔2019〕20号文,已延长至2027年底)。


误区二:子公司转贷给兄弟公司,能“过一手”享受优惠吗?
      不能。 政策要求资金流向必须是由集团或核心企业 直接 或通过财务公司分拨。任何中间环节的转贷(如子公司A从母公司借款,再转借给子公司B),都会使业务性质变为一般贷款服务,相关利息需全额缴纳增值税。


误区三:只要是一个集团内的企业,相互借款就能享受集团优惠?
      关键看“身份”公示。 税收意义上的“企业集团”有明确认定标准,必须 完成官方公示。现实中,常有公司因股东名称带“集团”字样,或属于同一控制下,就误认为已构成政策所指的“企业集团”,从而错误适用免税政策,最终被要求补税并缴纳滞纳金。



三、 风险警示:四大高发税务雷区

      

结合《中国税务报》的典型案例,以下风险点需高度警惕:


风险一:利率超标,“加息转贷”导致免税资格全失

  • 案例:B集团以3.7%利率从银行借款,却以4%利率转贷给子公司A。
  • 后果:因收取利率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利率,B集团收取的1.4亿元利息 全部不能免税,需补缴增值税及滞纳金。
  • 合规要点:签订内部资金协议时,必须同步取得并留存“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等利率证明文件,确保内部定价不突破红线。


风险二:进项税未转出,免税反而引发风险

  • 案例:W公司正确申报了统借统还利息免税收入,但未将该业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如顾问费、审计费等)作转出处理。
  • 后果:根据税法,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W公司需按规定公式计算并转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最终补缴了税款及滞纳金。
  • 合规要点:享受免税的同时,务必准确核算并转出对应的进项税额。对于无法直接划分的共同费用(如水电费),需按免税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计算转出。


风险三:主体不适用,误用政策导致全面调整

  • 案例:A公司(非集团公示主体)向其股东公司提供资金,误按统借统还或无偿借贷进行免税申报。
  • 后果:税务机关核查发现其不具备“企业集团”公示身份,所有借贷利息收入均被认定为应税收入,需补缴增值税、附加税及滞纳金。
  • 合规要点:适用集团相关税收优惠前,首要步骤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本企业及关联方是否已完成必要的集团信息公示。


风险四:资料留存不全,核查时无法自证合规

  • 政策要求:企业应妥善保存 借款合同、利率证明、资金划拨凭证、还本付息记录 等一系列完整资料。
  • 后果:在税务检查中若无法提供链条完整的证据,税务机关有权不认可其业务符合统借统还定义,从而进行纳税调整。
  • 合规要点:建立专项档案,确保资金“借、用、还”全流程单据清晰可溯。



四、 总结与建议

      统借统还增值税免税政策是助力企业集团降本增效的宝贵工具,但其适用如同一把“标尺”,衡量着业务的每个细节:

  1. 1. 先验身份:确认集团公示资格是前提。
  2. 2. 严控源头:资金必须来自外部融资。
  3. 3. 守住利率:内部定价绝不能超过外部融资成本。
  4. 4. 匹配税负:享受免税收入,别忘了转出对应进项税。
  5. 5. 留痕管理:全流程资料保存是应对核查的基石。


      建议集团企业建立 内部融资台账动态监管机制,将税务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确保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牢牢守住税务安全的底线。


   (本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税收法规及《中国税务报》案例解析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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