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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化进程加快,企业跨境关联交易日益频繁。出于整体税负考虑,跨国公司可能通过关联交易人为定价,将一国利润转移至另一低税率国家——这种做法极有可能违反独立交易原则,从而侵蚀一国的税基。
为了及时发现并纠正这类行为,各国税务机关均规定:满足条件的企业必须准备同期资料,以便判断交易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那么——
·同期资料到底是什么?
·哪些企业必须准备?
·不准备会有什么后果?
本文将为你一一解答。
什么是关联申报?
什么是同期申报?
哪些情形可以免除准备?
准备要求有哪些?
未按规定准备的风险?
实践中,很多企业虽然达到了同期资料准备条件,但因为税务机关没有主动要求,就从未听说过、也从未准备过同期资料。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税务机关进行关联交易调查时,企业应当提供同期资料。但根据42号公告的精神,只要满足条件,就应当提前准备,而不是等税务局要求了再临时“补作业”。
换句话说:税务机关可以不查,但你不能不备。它既能证明你的关联交易定价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也能在税务机关调查时帮你从容应对,避免被特别纳税调整、补税、罚款甚至影响未来的税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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