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栏目

2025年上半年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啦!

2025/2/11

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是指专门用于促进服务业发展财政资金项目,旨在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扶持,带动社会资本对服务业的投资,推动服务业的高质量发展。这类项目通常由政府相关部门管理,遵循公开、择优、规范、实效的原则,资金的使用和分配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主要是为了支持服务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重点区域和新兴行业的项目建设、业务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等。可以基于某一行业或者领域服务平台建设(检测、智能管理、运营服务、软件)、系统平台建设等等。

1.申报优势

1)资金支持

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提供资金支持,用于服务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重点区域和新兴行业的项目建设、业务开展等。资金支持的具体形式包括设备购置安装、软件开发、技术转让、人员培训、系统集成等。

· 重大示范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含)以上,对我市服务业发展具有重要示范带动作用,并具有技术先进、模式创新等特性的项目,由市、区两级引导资金给予支持。

· 重点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市、区两级引导资金给予支持。

2)政策引导

通过引导资金的使用,可以示范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从而推动服务业的整体质量和能级水平提升。

3)项目支持

对于重大示范项目和重点项目,除了资金支持外,还可能享受市区两级的额外支持,包括市级不超600万元的支持不超过项目总投资20%且不超过300万元的支持

4)区域发展

获得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所在区通常会按照不低于市级支持1:1的比例安排资金予以支持,特别是金山、奉贤、崇明区可按照不低于市级支持1:0.5的比例安排资金,有助于促进区域服务业的发展。

2.支持领域

1)可申报企业

仅仅从领域上看,可申报的企业是比较宽泛的。包括且不限于制造业、软件开发行业、设计服务行业、检测行业、生物医药、商业服务业、金融、文化、农业、建筑业、物流等等。从服务业三个字基本也可以看出来,一般来说只要是从事服务行业基本都能满足申报该项目的主体条件。

但关于传统行业或者制造业能不能申报呢?其实也可以申报的,关键看该企业申报题材是什么。例如基于制造的研发服务、定制化开发服务等,以及基于一些制造业延伸的其他服务、当前很流行的工业互联网、转型升级等都是可申报题材。

2)可申报题材

理论上来说,只要是符合服务业宗旨的都可归入可申报题材。并不局限于企业本身类型。

以下列举一些申报题材类型:

各种类型或者行业的远程数据监管/分析/诊断服务,基于智能工厂的系统,各类细分行业营销平台,连锁酒店/门面管理/信息化系统、生鲜服务平台、各类行业或者内容的管理平台,各类型的检测服务平台,仿真系统,基于北斗的各类衍生服务平台,大数据治理及相关系统,物流管理及追踪系统,CRO及类似医药类研发或服务系统,数据共享平台等等,都是可申报题材。

3.申报条件

2025年上半年申报的项目除了必须符合以上重点支持领域,还需符合:

1)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分类支持的方式,本次申报项目总投资必须为1000万元(含)以上,其中投资构成中设备购置费、软件购置费、建筑工程费、改造装修费等建设投资费用原则上占比超过50%。

2)申报的项目原则上是2024年8月16日至2025年3月31日开始建设的在建项目

3)项目单位可申报多个项目,但每个项目单位每年度最多只能有一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

4)项目单位有引导资金支持但尚未验收的项目,需待项目通过验收后再申报新的项目。项目单位存在验收不通过的项目,自项目核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5)项目单位2024年度净资产原则上为正(列入新业态新模式重点领域的项目,按照沪发改服务〔2020〕10号文执行)。

4.申报清单

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5-2026年)》,主要准备材料清单如下:

1)项目申请表(网上填写);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3)申报单位真实性及信用承诺函;

4)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5)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

6)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上年度审计报告(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实操建议:近三年审计报告

7)自筹资金出资证明(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需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60%以上;

8)风险投资、成果专利、认定证书等相关文件(如:自有软件著作权或委外开发合同及开发方软件著作权);

9)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文件(不列入核准范围的项目以及研究、规划类项目可不提供);

10)如项目涉及土建、加层、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规划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11)如项目购置设备及试验加工过程中涉及环境影响(如噪音、辐射、三废排放等)需提供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1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节能评审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等;

13)规划类项目需提供有关合同、协议和相关支付凭证;

14)涉及与其他机构合作或许可经营的须提供合作协议/批复或许可证;

15)国内外行业权威榜单排名及相关荣誉评选等文件、参与中国品牌日等节展品牌活动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16)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等文本(如有);

17)服务重点走出去项目证明文件(如有)。